2006年7月25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七版:前沿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环保总局设五大区域督查中心
旨在避开当地政府干扰
  据新华社 作为国家环保总局派出的执法监督机构——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等五大中心昨日正式开始组建。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认为,这种垂直管理和区域督查的办法,是国家寻找摆脱地方政府干预环境执法,有效约束地方环境违法行为的一个积极探索。
  据介绍,国家环保总局设立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、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、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、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、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(以下简称督查中心)。督查中心为国家环保总局派出的执法监督机构,是总局直属事业单位。督查中心覆盖全国25个省市区。
 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部署,五大督查中心将负有八项使命,即监督地方对国家环境政策、法规、标准执行情况;承办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案件的查办工作;承办跨省区域和流域重大环境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;参与重、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与处理的督查工作;承办或参与环境执法稽查工作;督查重点污染源和国家审批建设项目“三同时”执行情况等。
  国家环保总局已于日前通知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环境保护局(厅),要求尽快开展督查中心的组建工作,组建后试运行一年。
  有专家指出:“在反污染政策中,最薄弱的一个环节在于当地政府执行不力,五大督查中心的设立,无疑可以极大地避开当地政府部门的干扰。”